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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有哪些补助政策?
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3-03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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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外资银行、中外合资银行、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一级分行,补助500万元;对城市商业银行、农村商业银行一级分行,补助300万元;对保险公司一级分公司,补助200万元;对证券公司一级分公司,补助100万元;对其他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,补助50万元。

(二)对银行、保险公司在青设立的业务总部、职能总部、全国性运营管理中心或后台服务中心,补助300万元;对证券公司、期货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在青设立的业务总部、职能总部、全国性运营管理中心或后台服务中心,补助10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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